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徽政发〔2025〕12号
徽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县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徽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我县结合机构改革和上位法废止失效情况,对《决定》涉及的县、乡镇人民政府
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发的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5年3月28日十九届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共6件。
二、决定废止的县政府文件共3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目录(6件)
2.决定废止的县政府文件目录(3件)
徽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文管中心。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印发

甘公网安备 621227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