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徽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宏观政策有要求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投入力度。2026年,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相继下达了《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69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21号)以及《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发〔2026〕5号)等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各项目县聚焦粮油作物生产、聚焦服务小农户,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徽县作为项目实施县,必须不折不扣落实省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二)现实发展有需求
徽县地处秦巴山区,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县,粮油作物种植是广大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小农户面临“单打独斗”成本高、机械化作业难、先进技术应用不足等困境;另一方面,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虽然发展迅速,但普遍存在服务半径小、供需对接不畅、作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农业生产托管作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亟需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来加速推广。
(三)群众期盼有回应
在日常调研和群众走访中,不少农户反映:自己买农机不划算、租用机械又贵又不方便、病虫害防治跟不上、收获时节找不到收割机等实际困难。广大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着迫切需求,希望通过政府搭台、专业人干专业事,既降低种地成本,又提高产出效益。本方案的出台,正是对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旨在通过“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把分散的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轨道。
二、目标任务
(一)资金与规模目标
2026年,项目争取到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425万元(其中第一批224万元,第二批201万元),计划完成农业生产托管面积3.27万亩(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折算:耕0.35、种0.26、防0.13、收0.26)。资金主要用于对粮油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接受托管服务的小农户等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的社会化服务。
(二)受益群体目标
政策支持对象突出小农户,明确要求安排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同时兼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但对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设置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普惠效应。
(三)体系建设目标
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以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培育壮大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多元服务主体,形成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为引领、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合作社为骨干、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专业户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全面提升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四)效益提升目标
通过托管服务的推广,着力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有效提升小农户等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推动全县粮油作物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迈进,最终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实施内容
(一)支持环节与补助标准
重点支持粮油作物生产中的耕、种、防、收四个关键环节。补助标准根据省上要求,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每亩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结合徽县当地实际服务价格,各环节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机耕环节,亩均市场成本在一百到一百二十元之间,财政每亩补助四十元,作业内容包括深松整地、深耕和旋耕。机种环节,亩均市场成本在八十到一百元之间,财政每亩补助三十八元,主要是机械化播种作业。机防环节,亩均市场成本在二十五到三十五元之间,财政每亩补助十二元,涵盖病虫害防治和杂草防除,包括航空植保作业。机收环节,亩均市场成本在一百一十到一百三十元之间,财政每亩补助四十元,即机械化收割作业。
(二)服务组织的遴选条件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遴选服务组织,每个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申报组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基本资质方面,须具有法人资格,证照齐全,有固定办公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在服务能力方面,须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拥有与作业量相匹配的农机装备。具体硬性指标为:机耕和机播分别拥有六台以上机械且日作业能力分别达到一百亩和二百亩以上;机防拥有航空植保机械不低于两台且日作业能力达到三百亩以上;机收拥有收割机械不低于三台且日作业能力达到一百亩以上。所有农机须经年检,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在社会信誉方面,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监管配合方面,须自愿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参与项目的农机须安装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实时上传作业数据。
(三)托管服务的作业标准
为确保服务质量,方案对各环节作业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标准。在机耕环节,机耕深度须达到十八至二十五厘米,土壤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的状态。在机种环节,机种深度须在三至五厘米之间,确保播种均匀、深浅一致。在机防环节,重点防治红蜘蛛、条锈病、白粉病等病虫害及杂草,要求农药使用合理、喷雾均匀。在机收环节,须适时进行机械收获,收获时损失率不超过百分之十。
(四)补助方式与资金拨付
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运行。具体流程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签订合同。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作业合同,明确服务地块、面积、内容、时间、价格、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二步,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农时开展作业,实时上传北斗监测数据,留存影像资料,每户每环节作业结束后由农户签字确认。
第三步,村级公示。作业完成后,以村为单位将服务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步,逐级验收。依次经过村级初审、乡镇审核验收、县级抽查复核三道关口,确保服务面积真实、服务质量达标。
第五步,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补贴可补给服务组织,也可补给农户,以最终受益小农户为原则。
(五)实施的时间安排
项目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第一阶段为服务组织遴选阶段,时间为2026年五至六月,主要完成政策宣传、主体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公告和合同签订等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26年六月至十二月,按农时推进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作业,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026年十二月底前,完成各级验收、资金兑付和项目绩效评价。
(六)组织保障与部门分工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的项目实施工作专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县农经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及十五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各乡镇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审核落实及资金管理,县财政局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和监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公网安备 621227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