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榆树林场、麻沿林场、高桥林场和严坪林场九处森林经营管理所管护用房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论证成果公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但当前森林面积和蓄积增长面临瓶颈,质量总体不高,改良潜力大。因此,需将绿化重心从面积扩张转向扩面与提质并重,尤其要聚焦森林质量提升。在此过程中,森林经营管理的管护用房发挥着重要作用,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榆树林场四处、麻沿林场一处、高桥林场三处、严坪林场一处森林经营管理所管护用房现状建筑不能满足办公人员日常办公需求,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其地块实施层面详细规划控制指标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科学论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现拟对地块确定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通过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利害人意见,无异议后将报县政府审批和县人大备案,现就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此次榆树林场调整的地块分别位于榆树乡剡坝村、银杏树镇峡街村、榆树乡曹坝村和江洛镇立斗村,剡坝村距离徽县县城约 35 公里,论证地块总面积5592.99平方米;峡街村坐落于银杏树镇中部区域里,论证地块总面积433.98平方米;曹坝村距榆树乡政府驻地18公里,论证地块总面积3931.24平方米;立斗村距江洛镇镇区较近,论证地块总面积1368.16平方米。
麻沿林场此次论证的地块位于麻沿河镇镇区,论证地块总面积1333.37平方米。
高桥林场此次论证的地块分别位于高桥镇的梨树村、木芦村和崔坝村,梨树村距离高桥镇约6.2公里,论证地块总面积1718.91平方米;木芦村距离高桥镇约4.2公里,论证地块总面积878.13平方米;崔坝村距离高桥镇约3.7公里,论证地块总面积1944.53平方米。
严坪林场此次论证的地块位于嘉陵镇的庙娅村,地处嘉陵镇的北侧,其中庙娅村距离嘉陵镇4.5公里,区位条件良好。村庄向北连通两当县站儿巷镇政府驻地,向南通过村庄主要道路连接省道S328与嘉陵镇贯通,农村硬化道路连通村组与镇区,路网通达性强,内外交通条件良好。论证地块总面积1345.32平方米。
二、原规划概况:榆树林场的榆树乡剡坝村调整地块、银杏树镇峡街村调整地块、榆树乡曹坝村调整地块和江洛镇立斗村调整地块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无冲突占用情况,榆树乡剡坝论证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其余三个论证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现均已征为国有土地,属建设用地。
麻沿林场论证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无冲突占用情况,现已征为国有土地,为建设用地。
高桥林场高桥镇梨树村论证地块、木芦村论证地块和崔坝村论证地块与《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无冲突占用情况,论证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现均已征为国有土地,为建设用地。
严坪林场楞骨梁森林经营管理所管护用房位于嘉陵镇庙娅村,论证地块与《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无冲突占用情况,论证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现已征为国有土地,为建设用地。
三、规划调整后用地性质与主要控制指标:
1.榆树林场:规划调整地块一榆树乡剡坝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5592.99㎡,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5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规划调整地块二银杏树镇峡街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433.98㎡,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规划调整地块三榆树乡曹坝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3931.24㎡,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规划调整地块四江洛镇立斗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1368.16㎡,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2.麻沿林场:规划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1333.37㎡,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5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3.高桥林场:规划调整地块一高桥镇梨树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1718.91㎡,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规划调整地块二高桥镇木芦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878.13㎡,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规划调整地块三高桥镇崔坝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1944.53㎡,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4.严坪林场嘉陵镇庙娅村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用地面积:1345.32㎡,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停车位下限值: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四、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等相关规定。
以上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陇南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示,周边相邻利害关系人及住户如对此规划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局反馈联系,并申请听证。
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徽县金徽大道统办楼5楼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公示单位:徽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939-7521605 邮箱:961734575@qq.com。
榆树林场附图:

图:榆树乡剡坝村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榆树乡剡坝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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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YB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5592.99 |
≤1.5 |
≤35 |
≥30 |
≤18 |
机动车停车位按0.5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图:银杏树镇峡街村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银杏树镇峡街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XJ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433.98 |
≤1.5 |
≤35 |
≥30 |
≤24 |
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图:榆树乡曹坝村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榆树乡曹坝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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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CB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3931.24 |
≤2.2 |
≤40 |
≥30 |
≤18 |
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图:江洛镇立斗村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江洛镇立斗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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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LD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368.16 |
≤1.5 |
≤35 |
≥30 |
≤18 |
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麻沿林场附图:

图: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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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MY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333.37 |
≤1.5 |
≤35 |
≥30 |
≤24 |
机动车停车位按0.5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高桥林场附图:
|
|
表:梨树村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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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LS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718.91 |
≤1.2 |
≤40 |
≥30 |
≤24 |
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图:木芦村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木芦村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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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ML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878.13 |
≤1.2 |
≤40 |
≥30 |
≤24 |
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图:崔坝村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崔坝村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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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CB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944.53 |
≤1.2 |
≤40 |
≥30 |
≤24 |
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严坪林场附图:

图:庙娅村调整地块区位图
表:庙娅村调整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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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建车位 |
|
HX(MYC)-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345.32 |
≤1.2 |
≤40 |
≥30 |
≤24 |
机动车停车位按0.6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2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按不小于停车位的1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


甘公网安备 621227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