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徽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因2026年8月15日全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现对我县正在生效的《徽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拟定《徽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下方附件),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8月2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8日,共15日。
受理部门: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系人:高新虎 尹飞育
联系电话:0939-5924802
特此公告
徽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3日

甘公网安备 621227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