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特编制《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权利人可以在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内查阅该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同时采取电视、报纸、便民资料、宣传栏等辅助方式。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徽县城关镇东街政府综合楼3楼307办公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9-7521702(办公室)     传真号码:0939-7521702 

电子邮箱:275660208@qq.com

邮政编码:742300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一是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申请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有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以便于受理机关做好记录。

二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电子版;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二是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处理

①审查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本机关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起的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④费用说明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可就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向监督部门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