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08 17:16
信息来源: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为切实做好全县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度“五位一体”包保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境内的12家矿山和17座尾矿库均落实一名县级包保领导、一名监管单位包保责任人、一名乡镇包保责任人、一名村社包保责任人、一名企业主体责任人、一名部门联络员为安全监管责任人。
各包保领导要经常深入包保企业督查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研究重大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部门要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査。乡镇党委、政府在做好属地监管的同时,要联合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群众撤离预案,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同时依据汛情信息及时预警,视情按照避险方案提前撤离群众和周边居民,确保矿山安全度汛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 2025年徽县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
2.
尾矿库包保责任签发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