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信息公开服务,编制《徽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局领导简介及工作分工;

2.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主要宏观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月度统计信息);

4.工作简报、统计工作动态;

5.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6.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7.其他便民服务项目(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统计知识等)

具体可参见我局编制的《徽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陇南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lnhxzf.gov.cn/a/nashebumen/562.html)进行查询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公开、统计年鉴公开等形式。

(三)公开时限

县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一)公开范围

我局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统计信息。

(二)受理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徽县统计局综合股;

受理地点:徽县东街行政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9-,传真号码:0939-7526590; 

邮政编码为742300;

(三)申请方式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徽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在我局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我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索取所需信息。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清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局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2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20个工作日。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免于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在受理时限内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其所需的信息。

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