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文体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文体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徽县文体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县文体广局工作职能、内设机构等情况;
2.县文体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3.县文体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4.文体广局工作规划、应急管理、文体广督促检查,文体广重大项目建设等;
5.文体广局行政许可、办事程序等公共服务事项;
6.其它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徽县文体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文体广局政务公开公示栏以及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县文体广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徽县文体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徽县城关镇和平路2号徽县文化馆四楼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9-7521363
传 真:0939-7521363 邮政编码:742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徽县文体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在徽县文体广局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县文体广局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徽县文体广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的要件和内容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甘公网安备 621227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