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徽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徽县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徽县商务局信息公开包括县商务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各股室的信息公开。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社会更新主动公开下列县商务局层面的主要信息:

包括商务局组织机构、工作总结、人事信息、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民生实事、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有: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我局将通过徽县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hangwu.gshxzf.gov.cn/index.php/index/index/index.html)。二是在商务局人秘股设立政府商务信息公开受理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持有效证件查阅相关资料;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利用新闻媒体对有关商务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县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7521753

传真号码:0939-7521753

电子邮箱:2061187014@qq.com

通信地址:徽县城关镇北街47号徽县商务局,邮政编码:742300。

(二)申请的提出

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公民个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2)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我局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我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局的电子邮箱。

(三)审查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再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我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费用

我局将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